律师解析:改户口名字需要办理的手续: 当事人写更名申请; 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; 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,填更名申请表格,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,管片民警签字,所长签字; 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; 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,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; 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。 法律依据:《户口登记条例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,依照下列规定办理: (一)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或者父母、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; (二)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 |